清明节将至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再结合我司实际情况,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放假时间:4月4日至4月5日放假,共2天,4月6日正常上班;
二、安全注意事项:
①、放假期间,希望大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,外出时请一定要戴好口罩,注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;
②、天气变化,雨水较多导致天气比较寒冷,所以注意保暖,预防感冒;
③、行车外出时,注意不要疲劳驾驶以及超速,安全第一;
④、疫情期间,避免去人多的场所,尽量减少外出。
2020年4月3日